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EMS邮件走了11天境外驾照考试泡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9:23 金羊网-新快报

  周先生状告邮局,法院认为责在加国海关,驳回索赔要求

  新快报讯(记者曹晶晶实习生唐晶晶通讯员天法宣)因快递EMS“迟到”,专赴加拿大考驾照的周先生错过了考试时间。为此,周先生与天河南邮政所、广州市邮政局对簿公堂,要求两被告赔偿其邮费损失、飞机票费用等2000元。近日,天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EMS延误的原因在于加拿大海关扣关,邮政所不存在过错,遂只判两被告退回周先生的邮费

的一半。

  据周先生称,去年4月9日,他委托家人在天河南邮政所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公证书、驾驶执照往加拿大多伦多的汉诺威。但邮件过了11天才收到。“我是专程赴加拿大考取驾驶执照的,收到邮件的时候离出境只剩5天,白白错过了考试排期。”愤愤的周先生将天河南邮政所和广州市邮政局告上了天河区法院,索赔邮费损失185元,并赔偿查询传真资费108元、飞机票费用损失1707元等费用合计2000元。

  广州市邮政局、天河南邮政所辩称,天河南邮政所于当天就封发出口了周先生的快递。通过查询,证实周先生的邮件于2004年4月11日被加拿大海关扣关,同年4月20日海关放行。据此,两被告认为延误责任不在他们。

  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邮件延误的原因在于被寄往国海关对该邮件进行查验,天河南邮政所在处理该笔业务时并不存在过错。根据《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第198条明确规定,通过查询证实相关邮件确已延误且寄件人要求补偿时,应退回所收取邮费的50%作为延误补偿。据此,近日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处天河南邮政所退回周先生邮费90元。

  (侯颖/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