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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争房产状告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9:30 南方新闻网

  房子宅基地证被有关部门发给了儿子,父亲不服

  父子争房产状告政府

  本报讯(记者陈捷通讯员林明生)白云区一对父子因为争房产,一纸诉状将白云区政府告上了法庭。记者昨天从白云区司法局获悉,此案一审有了结果,由于原告超过了起诉期

限,起诉被驳回。

  据了解,2005年12月,白云区松洲街居民苏某对白云区政府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撤销原石井镇政府于1997年发放的一张宅基地证,理由是该证对应的宅基地和房产是自己的,镇政府却将户主登记为其儿子,并发放了该宅基地证。苏某认为白云区政府的做法违反了有关法规。

  白云区政府指派白云区公职所代理此案件。在收集整理当时石井镇政府发放该证的法律和事实依据过程中,公职律师多次到松洲街和该宅基地所在的村收集证据材料,并争取到当时村的经办人员叶某出庭作证。该证人证明,当时苏某带着有全家人签名、同意由其二儿子继承该房产的报告,亲自到村委会要求办理转名手续,并且代其儿子在申请表格上签了名。

  在庭审中,公职律师将答辩的重点转移到原告起诉已经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上。根据证人证言,并结合原告承认的代替二儿子签名、长期与二儿子共同居住等事实,推定原告在1997年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案诉争宅基地证的存在。根据有关法规,原告起诉已经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一审法院采纳了该代理意见,裁定驳回了苏某的起诉。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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