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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征石油“暴利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9:35 南方日报

  我国开征石油“暴利税”

  起征点为40美元/桶,最高征收比率为40%

  据新华社北京4月4日专电中国对资源性产品特别是石油征收所谓的“暴利税”日前正式亮相。开始征收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共分5级,征收比率最低为20%,当原油价格超过60美

元/桶时,按最高比率40%征收。

  根据国务院及财政部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以及《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为便于参照国际市场油价水平,原油价格按美元/桶计价,起征点为40美元/桶。

  2005年,中国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共生产原油12.32亿桶,约合1.74亿吨。得益于国际油价的持续走高,2005年中石油全年净利润达到1333.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28.4%,刷新上市以来的盈利纪录。中石化去年净利润达到395.58亿元,增长22.6%。中海油去年净利润达到253.23亿元,增幅高达57%。

  专家指出,目前国际市场每桶60美元以上的石油价格使石油开采成本远远低于收益,由于石油价格飙升,使石油企业“大发横财”。继中石油成为“亚洲最赚钱的企业”后,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也以销售额3399.4亿美元取代了零售商巨头沃尔玛公司,被美国《财富》杂志列为美国500家大公司排行榜榜首。

  A17版新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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