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超1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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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0: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倪明通讯员谭阳春、冯惠英)近日番禺区物价部门公布了2006年度番禺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其中,没有电梯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元。另外,以首层为电梯起始点的住宅,首层住户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适当降低,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约定。 据番禺区物价部门有关人员介绍,所谓普通住宅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