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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没写完作业又撒谎 严父打死亲生儿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0: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5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34岁的阮福岩用金属管和墩布殴打不服管教的亲生儿子,导致10岁的儿子死亡。懊悔不已的阮福岩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丧子之痛,还有法律的惩罚。昨天,北京市崇文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阮福岩有期徒刑11年。

  和半个月前第一次开庭时一样,昨天,阮福岩被带上法庭后便盯着地面发呆。公诉机关指控阮福岩因儿子没写完作业又撒谎,于去年10月22日晚使用金属管和墩布殴打儿子致

其死亡。

  面对公诉人的提问,阮福岩始终不承认他打了儿子的头部,只是“打在腿和屁股上”,而且强调自己只打了儿子十几下,“就是想教育教育他”。公诉人向法官表示,阮福岩没有如实说出事实,并经法官允许后,当庭宣读了阮福岩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供述显示,阮福岩当时承认自己打了儿子的头部、背部,而且打了很久。

  对于阮福岩量刑到底适用哪项罪名,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公诉机关指控阮福岩犯有故意伤害罪,认为阮福岩用暴力殴打儿子,目的就是要让儿子记住这种剧烈的疼痛,以达到自己所谓的教育目的,具有想伤害儿子的主观故意。

  而阮福岩的辩护律师则认为阮福岩的行为只构成过失致死罪,因为阮福岩以前也打过儿子,但与儿子关系融洽,且案发当日打完儿子后让其睡觉,而不是将其送往医院,说明阮福岩没想到其行为会导致儿子死亡,所以不能因为造成了死亡的结果就认为是故意伤害。

  最终,法官认定阮福岩用粗暴方式殴打儿子致死,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阮福岩有期徒刑11年。(郭晓明)

  法律链接

  区分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死罪的关键是看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死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无杀人故意,也无伤害故意;故意伤害罪则以行为人具有伤害的故意为前提。过失致死罪应处以3年到7年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死亡,则最低处以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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