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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能让70%的居民都住廉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0:44 国际在线

  作者:毛飞

  建设部近日公布了全国城镇廉租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通报了尚未实施廉租房制度的70个城市,并就扩大覆盖面、严格审核等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4月3日《新京报》)

  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从世界范围看,实行廉租房制度已经成为各国政府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重要制度安排。我国的廉租房制度起步晚,覆盖面远不能满足城镇低收入阶层的需求。面对品房价格高不可攀的现实,低收入群体对廉租房的渴求更加强烈。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廉租房制度不仅为广大中低收入者翘首期待,还时常被房地产开发商们挂在嘴边。面对公共舆论对畸高房价和房地产暴利的口诛笔伐,“廉租房制度”往往成为开发商们自我辩护的一大防御工具,而运用得最为娴熟的首推“为富人盖房”的任志强。任总不止一次地强调,富人的住房问题应由市场解决,而穷人的住房问题则应由政府解决,穷人应被“拉出房地产市场”。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老百姓若是叫贵,开发商就异口同声地声辩:这房子是给“富人”盖的,你本来就不是目标顾客;要是想找房子住,就等着政府给你盖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吧!

  市场供给与政府供给的“二分法”显得非常有理有力,以至于我们常常被“任总们”的自我辩护所说服,觉得眼前的房价实在是高得合理。然而,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房地产金融安全评估报告》显示:根据中国2005年城市户均收入在1.5万至1.7万计,如果购买一套70平方米的新房,房价收入比可能超过13比1——这就意味着城市居民当中,至少70%没有购买新房(商品房)的能力。想想看,这超过70%的人应该都不是开发商的目标顾客,都应该被“拉出房地产市场”。他们的住房问题,似乎都需要依靠政府推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来解决了。

  然而,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制度,都属于住房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其职能只是满足社会中占少数的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不管政府财力如何雄厚,都不可能依靠住房保障体系解决超过70%居民的住房需求。其实,就连“为富人盖房论”的坚定捍卫者任总,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都声称:不应该买房的人(也就是该“被拉出房地产市场”的穷人),“全世界不超过10%,我们中国不超过9%”。

  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都只能依靠市场解决。开发商所服务的对象不是30%的“富人”,还应该包括数量更大的中产者;只有处于最低端的低收入者才是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目标顾客。声称该买房子的人超过90%,而提供的房子只有30%的人买得起,这只能证明目前的房价高得过头了。开发商津津乐道于“廉租房制度”,不过是在混淆视听,掩盖自己搞价格合谋、赚取暴利的事实罢了。

  廉租房制度当然值得期待,但毕竟不能让70%的城镇居民都去住廉租房。在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的同时,政府还应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打破房地产开发商的价格合谋,把畸高的房价降下来,实现大多数百姓“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审稿: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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