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贩百克海洛因 三男被判无期 个人财产全部没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0:49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三男子因贩卖100克海洛因均被市中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昨日获悉,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9月26日下午,买家打电话给刘某,称要100克海洛因。刘某立即与唐某、李某取得联系,当天下午4点30分,三人乘坐的车辆被公安人员截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唐某身上缴获白色块状物,经鉴定为海洛因,净重100.8克。法院认

为,三人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