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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听群众“揭短”我省设立“公安厅长接待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1:30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李伟俏

  本报4日讯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今年我省公安厅将每个月第一周的周二定为厅长接待日,由公安厅领导接待上访群众。今天上午,省公安厅领导共接待4名上访群众,4名上访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答复十分满意。

  据介绍,此次接待的范围包括:信访人对省公安厅及其民警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控告各市、行署、系统公安局及干警,各市、行署、系统公安机关已经处理,需省厅复查的;控告县(区)公安机关及干警,县(区)公安机关已经处理完毕,市、行署、系统公安机关复查完毕需省厅复核的信访事项。

  据悉,此次信访接待由信访处负责安排厅领导接待的具体信访事项,采取约访的方式,约定信访人在接待日向接访领导直接反映问题。厅领导着力处理群众信访反映比较突出和强烈的问题。接待领导在当面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后,对于当场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场解决;对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提出接待意见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查处结果答复信访人。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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