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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和租房补贴,可任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2:03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李贤 通讯员吴梅 欧阳亮)为进一步做好配租廉租房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衔接工作,市国土房管局今天发布关于做好配租廉租房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政策衔接工作意见。

  意见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拆迁“双困”家庭,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3个月内,既可以申请配租廉租房,也可申请最低收入住房

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超过3个月未申请配租廉租房的,只能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对文件下发前已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且符合配租廉租房申请条件的拆迁“双困”家庭,在2006年6月1日前仍可申请配租廉租房,2006年6月1日之后只能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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