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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新规定不能违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4:01 海峡网-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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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杜世成 黄含韵)劳动监察部门说,他们在审核企业时,发现许多企业因为对修改后的劳动法规或有关法规不熟悉,仍然存在违规的情况。他们提醒说,去年,工资支付条例、我市劳动管理规定、国家劳动监察条例、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都有了新的改动。

  比如新的规定要求员工在病假、产假、加班都必须按规定支付工资。只要符合男30周岁以上,或女24周岁以上属于晚育的,产假男方可以享受7至10天的陪产假。女方由原来的不低于90天,提升至不低与135天。如果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晚婚条件的,可以享受15天的婚假。婚假和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类似的规定不少,一条也不能违反。(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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