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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绊脚 跌坏两颗门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4:19 新民晚报

  

广告牌绊脚

  “一块绊脚广告牌,害得我一跤跌坏两颗门牙。”近日,本报收到一位女大学生来信,诉说她在“国美”购物时的不幸遭遇。

  广告支架绊倒人

  今年1月17日,马小姐在国美电器长寿店购物时,被店内通道上一块索尼广告牌的梯形支撑架绊倒,造成一颗门牙折断,一颗门牙开裂,相邻牙齿损伤。马小姐说,国美门店的营业员看她摔倒后称“已有4名顾客被绊倒,你受伤最严重”。经交涉,马小姐去店方指定的普陀区人民医院就诊,随后把诊断书分别送交“国美”和“索尼”的当值经理。“国美”表态:5个工作日后会将处理意见告诉马小姐。过了一周,在马小姐的催促下,“国美”又称“需向北京总部汇报,只能等春节过后解决”。

  赔偿金额生分歧

  春节后,马小姐见仍无动静,便又催促。“国美”与“索尼”商量后,2月10日,陪她去第九人民医院治疗。3月4日,医生诊断意见为:每次治疗3颗牙齿,费用5000元,保10年有效期。马小姐现年20岁,以60岁为基准,共治疗4次,约2万元。双方协商后签订一份协议——“国美”如愿意给受伤害者一次性赔偿金额2万元整,如达成以上补偿方案,马小姐摔伤事件就此了结。车费、误工费、精神赔偿费等,另补偿2000元整。马小姐以为这次终于可以给事情画上一个句号,谁想,3月17日“国美”只肯赔偿1万元了。

  记者与“国美”客服部主管严先生取得联系,他声称当时和马小姐签订的不是协议,只是一份“协商会谈的纪要”。赔偿1万元已是上限,如果要他们承担全部赔偿金,那就没有商量余地了。记者追问:“为什么不设警示或撤走这块广告牌?”这位负责人说:“马小姐被绊倒自身也有责任。”

  【记者手记】

  记者多次与双方接触,他们的言语中露出互不信任的态度。马小姐的父亲不相信“国美”,因为谈妥的赔偿费也会否认。他说,既然“一次性赔偿”行不通,那就先治疗,让“国美”全程陪同,治疗结束后“实报实销”。“国美”方面则认为,马小姐和她父亲借治疗名义,要求他们多付不必要的费用,希望有第三方为治疗过程做个见证。

  这事发生已多时,至今仍没解决。试问哪个女孩不爱美?牙齿伤成这样不仅影响容貌,还影响自信心。这对即将大学毕业面临工作的马小姐来说,可是件痛苦的事!

  实习生丁洁本报记者王新华田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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