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原副省长李达昌 滥用职权一审判7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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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5:18 信息时报 | ||
图为李达昌 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日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达昌有期徒刑7年。 涉嫌挪用1亿元拨款 经审理查明,李达昌在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担任为处理乌干达欧文电站承包工程合同纠纷而成立的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管理专门用于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及相关善后工作。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李达昌的女儿李某、学生贾某等人受丛钢、安国胜(均另案处理)的委托,请求李达昌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为此,李达昌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领导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万美元,致使其中近38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187万余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案发后已追缴1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9万余元)。 李达昌在许多报道中,曾是不恋权位、卸官从教的正面典型。李达昌生于1943年,当过13年教师,后在中国社科院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1984年,李达昌走上仕途,一直到2003年底卸职。 退职从教后落网 2004年,李达昌卸任副省长之后,重拾教鞭。一些媒体前来采访,他还当场朗诵了自己写的一首诗《生命的驿站》:从政19年,终点又回到起点;面对这一次转折,我只能实践诺言;人民选我为官,干完回到民众中间,来去无牵无挂,成败历史自有评判……《中国青年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