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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木、王乐义访谈:税收服务三农促发展(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5:46 新华网

  主持人:王书记你好!欢迎您到新华网做客。今天,山东省国税系统"服务三农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税收宣传服务活动在你的家乡启动,你有何感想?

  王乐义书记:山东省国税局在我们三元朱村召开"服务三农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税收宣传服务活动的启动仪式,充分体现了国税部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倍感荣幸。多年来,党和政府一直把我们农村、农民、农业的事情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大

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壮大,农民收入显著提高,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税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我们也从中得到了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借此机会,我也感谢国税部门一直以来对我们农村发展的支持。

  主持人:在这次活动上,你向广大农民朋友发出了"依法诚信纳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倡议,请问具体内容是什么?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什么意义?

  王乐义书记:农业是国家的根本,税收是国家的命脉。国家税收的增长离不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和农村的发展离不开税收的支持。当我们兴业致富、享受繁荣的同时,更应该想到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描绘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为三农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无尽动力,我们感到豪情满怀,信心百倍。因此,借这次活动之机,我向全省广大农民朋友发出了"依法诚信纳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倡议,主要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与全省广大农民朋友共勉。

  一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农村工作实际,抢抓机遇,开拓进取,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大力繁荣农村经济,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积极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事业中去。

  二是遵守税法,诚信纳税。自觉学习、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增强税收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观念,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纳税义务。

  三是协税护税,争做模范。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恪守"八荣八耻",积极争做诚信纳税的模范、协税护税的模范。

  四是兴业报国,共同致富。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用实际行动为国家和社会多做贡献,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带动农民群众共同致富。

  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历史赋予每个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神圣使命。我相信,只要我们全省农村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加快发展,诚信纳税,共同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谢谢大家!

  主持人:各位网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预祝山东省国税系统"服务三农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税收宣传服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同时也期待山东国税工作取得更大胜利,实现新的辉煌。谢谢大家,再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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