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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打人何以成为习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8:00 光明网
陈名重

  多年来城管在执法中搞“打砸抢”、暴力打人的事件不断发生,不断曝光。城管打人似乎成了无法无天的习惯,最近又接二连三地发生了:

  3月31日七里河区6名城管员将一名开货运三轮的农民工打倒在地致其昏迷后扬长而去(4月3日《东方网》);3月12日洛阳市闹市区两位“城管”员不由分说将一名正在往三轮车上装货的农民个体户程校峰暴打一个小时,被打得满脸是血,鼻青嘴肿,胳膊和手多处紫

斑(《大河报》);2月23日,上海市民李秉浩因在一小饭店吃饭内急,在停着“城管执法车”的背角处小解,赔礼道歉都不行,被六名城管员活活将其打死(《辽沈晚报》)。

  现代城市管理注重市容市貌,城管执法无可厚非。但城管执法是政府行为,城管员穿着威严的制服,戴着“行政执法局”的肩章,是代表政府在执行城市管理法规。在这些法规里谁能找出城管员可以施用暴力打人的条文?没有,一个字也没有。即使是《治安法》和《刑法》里对待嫌疑犯都只能依法给以拘留、逮捕和判刑,是不允许对嫌疑人拳脚相加的,否则就是执法违法。既然如此,谁又有这个贼胆赋予城管打人的权力?

  在网上输入“城管打人”四个字,一下就搜索出一万多条这方面的信息(当然有很多是不同媒体报道的同一事件),我有选择地阅读了十多篇,即可窥见一斑,经简单梳理有四大原因。

  一曰,城管领导布署执法行动要求来点硬的。什么是“硬”的?就是态度要坚决,对那些不听话的给点颜色看看,这已经是一种习惯性的暗示。于是城管队员军威大振,个个磨拳擦掌,开着城管执法车,对那些有些许违章的小商贩也要恶声恶气地吼叫,商贩的动作稍慢一点,就将商品强行掀上执法车,像扫荡一般,是从来不打收条的。稍有不从就要动手打人,力量不足,对讲机一喊,立马就有更多的队员开着执法车赶来增援,一场恶战就形成了。其中特别凶狠卖力的还被领导视为骨干队员加以重用。这就说明,城管的暴力执法动手打人有来头,往往与执法队领导急功近利贪功请赏的执法指导思想是分不开的。

  二曰,城管打人很少受到处理。城管在街上打人,往往是围观者挤得水泄不通,斥责声一片,谁要是上前折架,谁就会同样被打,城管打人很内行,是不分轻重的。110到场之后,最好的也就是疏导之后不了了之。城管打人之后从来是不认账的老赖,领导一不到现场,二不追究打人者的责任,还要以“妨碍公务”为由对被打者处以重罚。这哪里还有什么正义和公道?于是“城管打人有理”就在队员的思想里扎下了根,打了人并没有付出什么成本,打人得力的还被评为了“先进”,于是打人之举也就与城管队员的执法行为溶为一体,成了最可怕的习惯势力。

  三曰,城管打人既显威风又可敛财。城管打人成了过街老鼠人人恨,但又是人人望而生畏不敢惹。城管往往暗中执法,看到有一辆自行车或摩托一停在街边就上前抓住不放了,那怕只暂停5分钟进商店买个小商品也不行,动辙就要罚三、五十元,你要反对么,那就有你好果子吃了。有的担着担担到小区流动服务,城管也会紧紧跟上,只要你担担一搁下,就要你交罚款,你敢拒绝吗?可能你赖以维持生计的担担就会底朝天了。高压之下,城管是不允许你说一个“不”字的,你只有承认命运不好的份。这样的执法无疑是在对法律抹黑,但你又能奈之若何?

  四曰,城管队员的素质实在不敢恭维。城管队员都是“行政执法局”的人,当然都是公务员了。这支队伍近几年发展得迅猛庞大,但从没听说过这些人是“凡进必考”的。一打听,他们大都是拉关系进去的,难怪一些本是社会渣滓的人,怎么一下子穿起制服摇身一变当起执法的城管了呢!城管打人之所以“持久不衰”,与执法人员的素质低密不可分。城管既然是政府执法人员,就必须按公务员的标准进行录用,绝不能专门去招收那些打手。不解决这个问题,城管执法的质量是难以整肃的。

  城管打人何以成为习惯的原因虽然很多,找出几条也并非难事,难就难在“认真”二字上。说句公道话,城管对城市管理是不可或缺的执法力量,对城市管理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可否认的。城管执法确有这样那样的难处,但这决不能成为野蛮执法,动手打人的理由,绝不能把政府的执法队变成打手队。现在把它纳入治理整顿的议事日程已是刻不容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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