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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出台《二手车交易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21:1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5日电(记者雷敏)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秩序,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商务部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日前制定并出台了《二手车交易规范》。

  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有关负责人5日介绍,《规范》明确,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且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如发现非法车辆、伪造证照和车牌等违法行为,以及擅自更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

架号码)和调整里程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并有责任配合调查。

  《规范》规定,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应建立交易档案,并在收取服务费、佣金时开具发票。

  此外,《规范》还针对二手车的拍卖活动以及二手车经纪机构和交易市场的管理制定了规范细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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