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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职工劳模比例不少于35%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0:00 东南早报

  泉州2003—2005年度劳动模范开始评选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泉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天起开始评选泉州市2003—2005年度劳动模范,并在2006年“五一”前夕对评选出来的劳模予以表彰。据悉,此次评选劳模,一线职工比例将从上届的30%提高到35%以上,为历年来最高。这是记者昨日从泉州市总工会了解到的。

  评选范围泉州市2003—2005年度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含省、部属在泉单位)的干部职工,户籍在泉州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职工和农业战线的劳动者,户籍在泉州的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等社会阶层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均可参加评选。

  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已被授予泉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表彰名额表彰名额共200名。其中,职工劳模121名、农民劳模40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员39名。在评选的劳模中,女性应不少于15%;一线职工劳模的比例应不少于35%;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的农民占农民劳模的比例不少于20%。评选中,将注意年龄结构相对合理。

  评选活动还对评选条件、办法和名额分配等作出有关规定。

  在评选时限内,单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责任,违反计划生育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参加评选。

  评选表彰时间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应于4月上旬前将推荐材料上报市评模办;4月中旬市评模委召开会议并报市委常委会审定;“五一”前夕,由泉州市委、市政府召开表彰大会,为劳动模范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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