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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保情有可原报警理所应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0:00 东南早报

  《朋友竟成色狼少女纵身跳崖》●追踪

  □早报记者陈雷

  《朋友竟成色狼少女纵身跳崖》见报后,引发网民讨论。截至昨日下午5点31分,网页上留下的评论总共有687条。人们除了把关注的焦点放在少女的跳崖行为上外,那辆目睹

歹徒暴行却没出手相救的汽车也成为关注的焦点。

  一名网友留言说:“……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还有如:“车里的那帮家伙比恶徒更无耻!!!”

  那么,相关人士如何看待这辆途经的车辆上的人呢?

  泉州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办公室主任李樟生认为,见义勇为确实应当量力而行。目前,我们的保障体制还不够健全,也有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情发生。车上的人处于弱势,出于自保是人的正常心理。但是,他们应该打电话报警,如果他们连报警都没做的话,那他们确实要受到良心的谴责。

  “既要见义勇为,也要见义智为,有能力却不去救人是要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的。”李主任说。

  泉州市社科联主席朱学群认为,“见义勇为当量力而行”这句话没错,但是,人应该要有公德心和责任感,量力而行的意思是尽可能想其他办法有效地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车上的人处于弱势,他们应当想其他办法比如向警方求助等来帮助受害人。

  截至昨日下午,由于6名犯罪嫌疑人仍然在逃,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至于当时汽车上的人有没有报警,记者经多方联系,目前尚难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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