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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员工2000元保证金不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0:39 重庆晚报

  单位将员工除名,但不退还保证金,4日,沙坪坝的罗先生打进本报热线投诉。

  罗先生介绍,自己原是新桥渝鑫机械厂的工人。上月初,他向厂里请假,虽未遂但3月1、2日两天仍没去,3日上班时,厂方告知其岗位已被人顶替,后每天去厂里都无事可做,无奈之下提出辞职。因之前厂里以按月从工资里扣钱的方式,收取了2000元保证金,他要求退还却遭拒。

  罗向记者出示的收据单上表明,2003年2月20日,收到了罗“风险保证金2000元”,落款单位正是“渝鑫机械厂”,经手人姓颜。昨下午,记者陪罗赶到该厂办公室,姓颜的会计证实经手过该收据,但她解释,收取的是职工学技术的费用。

  后记者电话联系上该厂负责人徐志堂,徐称,罗从3月1日至本月初都未上班,厂里开会讨论将其除名,且称没收到罗的正式辞职。至于保证金,徐解释是学技术的费用,而所收的钱都已发给了教技术的师傅。

  记者从劳动局了解到,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保险金、押金的行为,都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可向所属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若用人单位是以从月工资中扣除的方式来收取,就可向劳动局仲裁科提出申请,他们会进行调查处理,但也提醒劳动者要保管好相关证据。目前,罗先生已开始向沙坪坝区劳动局仲裁科提出申请,等待解决。新闻援助将继续关注。

  见习记者 赵远哲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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