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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赔偿额昨日终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0:51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王琦报道经过历时一个半月的3次“维权”,翠城小区部分业主昨日终于得到了开发商的答复,“违约金最高上限是总房款的3%”的约定被取消。

  昨日下午,翠城小区部分业主第三次坐到了住总大厦二层的会议室。在经历了两次维权后,根据交房日期和购买楼盘不同,业主分别和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王总经理等人进行了对话。

  已缴纳房款的业主们对住总公司3月27日公告的“交房日期是预计交房日期”表示不满。对此,王总经理承诺,将按照公告上的日期交房。他称,交房日期将用加盖公章的公告进行公示,并将按交房日期和所购房的不同,向AB区和CB区的业主分别提供30份加盖公章的公告。

  他承诺,在业主已签订的合同中,“违约金最高上限是总房款的3%”的约定取消。

  今后,还将按月对工期进度进行公布。违约金的支付方式为,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将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将按月支付,将在下周五以加盖红章的告示形式贴到翠城售楼处,已经违约延期6个月交房的业主将在本月给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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