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没标准业主嫌高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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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1:00 石狮日报 |
本报讯昨天,一位市民沈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他在市区某小区买下的房子还没入住,可是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特高,让业主很不满。 沈先生说,他是去年10月份买的房,房子需要重新装修,他向记者出示了一张物业代收水费、电费的收款收据,上面登记的是“楼梯公物损坏及垃圾600元,排气改道100元,垃圾转运费240元”。沈先生所不满的是“垃圾转运费”这一项,他说,既然前面已经将公物 损坏及垃圾归在一处收取,为什么还要再多收垃圾转运费呢?记者找到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负责装修工程的万先生解释说,他们这个小区的业主大多都在重新装修,留下了许多建筑垃圾,为了有地方让业主堆放垃圾,开发商特别租了个场地给他们放置并雇人拉走,因此才有了“垃圾转运费”这个收费项目。同时,他们收的费用也不高,一车40元,有的业主留下的建筑垃圾较多,自然收的费用就高。(记者肖蕙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