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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物品快递途中丢失仅赔百元失主不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1:00 石狮日报

  本报讯价值1000多元的手机配件快递时不翼而飞,失主却最多只能得到100元的赔偿,这是市民王小姐最近遇到的烦心事。

  王小姐在一家电讯公司上班,3月6日,她将客户所订购的价值1240多元的手机配件交给了这家名为“邮通速运”的快递公司快递,因为此前已和这家快递公司合作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所以她十分放心地将物品交给业务员。可是第二天,业务员却告诉她东西丢了,王

小姐要求该公司赔偿。然而时间过去近一个月了,这件事情却始终无法解决。

  记者来到这家快递公司在石狮的分公司,公司负责人拿出王小姐的寄件单告诉记者,王小姐当时在寄件时并没有对物品进行投保,因此他们公司并不承担完全赔偿的责任,因此只能按照契约条款以运费的三倍作赔偿,而王小姐的这单货运费是8元,因此王小姐只能获得24元的赔偿,考虑到双方的关系,他们提出了100元这样一个公司所能接受的最大数目,而王小姐则无法接受这个方案。

  昨天,消协人士指出,此类投诉往往由于消费者证据不足,很难调解成功,市民在通过快递公司投递物品时,一定要对贵重物品进行保价,同时收件人要当面验货,在物品无丢失和损坏情况下再签字接收。(记者肖蕙瑛陈剑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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