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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外语考试严禁"枪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2:1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记者昨日从省人事考试中心获悉,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将于4月9日进行。我省将全面贯彻落实人事部令(第3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对于职称外语考试政策的调整和相对放宽,考试纪律将更加严格,执纪程序将更加规范。

  人事部的《规定》是我国人事考试首部法规性文件。相关主体不仅包括应试人员,

也包括考试工作人员。从今年起,我省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人员的职称外语分别按免考、参考、合格三种标准要求。为严肃考风考纪,遏制考场腐败,我省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查处替考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严肃考风考纪工作力度。

  加强了对考点、考场的管理,严格落实考风考纪工作责任制。按照人事部《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场执纪规则,对全省监考、巡视人员执纪行为进行规范,严格执纪程序。

  为有效防范、准确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改进了执纪手段,利用先进技术科学执纪。各考区将应用我省研发的“入场照相、电脑验证”软件系统,或采用数码照相、摄像等方式,对每一位应试人员进行身份验证。

  应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进入考点。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要同考场座次表的照片、信息一致方能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依据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和照片再次核查考生身份。对疑似替考人员,暂扣准考证,保存笔迹或当场照相。对拒绝配合者,将不配合情况记录在考场记录单。考试期间有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加强了对考风考纪工作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失职、失密导致考试失控、参与考场腐败的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严肃查处。

  目前我省已建立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违纪记录还将进入全国人事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希望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自觉、自尊,守规、守纪。

  公开举报热线:0311—87834743;举报信箱: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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