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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大鳄”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3:07 深圳商报

  杨改清团伙走私、行贿案终审判决

  “走私大鳄”被判死缓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深圳海关获悉,历经3年侦查、3年诉讼的杨改清团伙走私、行贿案于近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

  走私食用油偷逃税24亿元、行贿近千万元的“走私大鳄”、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杨改清,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案被告刘浩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尤年球、董锦灿等其余十名被告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据介绍,该案由中纪委牵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联合侦办,总署缉私局挂牌督办、以深圳缉私局为主体的“1·22”专案组具体侦办其中走私犯罪部分。

  终审判决还撤销了一审对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有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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