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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4:32 深圳特区报

  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二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本报评论员

  “八荣八耻”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人我、群己关系,促进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集体利益有机结合;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社会主义荣辱观中,“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居于关键和核心的地位。

  一个人赤条条来到世上,与他人、与社会究竟是何种关系?什么样的关系才让人有做人的荣耀感?什么样的关系会让人感觉挫败和耻辱?人们常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人与人本该和谐共生、相互扶持、亲如兄弟、共同成长。因而,我国传统文化强调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现代社会学研究表明,社会越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紧密,大家是“命运共同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不管什么年代,只有竭力促成这样的“命运共同体”,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社会才能和谐有序,每个人才能各尽其责、各得其所。

  在我们国家,人与人之间“命运共同体”的特征更为明显。所有公民既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又是劳动者和服务者。我们享受着他人的服务和劳动成果,同时也以自己的方式为他人积累劳动成果,提供社会服务。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这既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对社会全体成员的道德劝喻。这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同一切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根本分水岭。作为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想群众之所想,真真切切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桩桩件件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万事民为先,始终关注和解决民生,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始终严于律己、仁厚待民、公正廉洁。作为普通公民,也应当把“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视为自己研判是非、美丑、善恶的重要标准。大家都以这样的道德认知指导自己的行为,就能在全社会倡导和形成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良好社会行为模式和道德风尚。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最重要的是要使之体现于各自的职业活动中。职业是我们生存、发展的舞台,也是我们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载体。每个人按照各自职业的要求,提高职业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就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需要,增进公共福祉。相反,凡事只顾个人利益,枉顾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及其他利益,就会因小利而蒙大羞,就会因疏怠而失大节。试想,假如官员贪公权为私利,如何执政为民?医生见利忘义,怎能救死扶伤?企业家惟利是图,怎能创造出好产品?学者蒙于一己之利,怎能奢望其为公众利益代言?教师巧立名目乱收费,岂能担负教化育人的重任?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速转型期,每一位公民都要勇于担当,以自己坚定的建设性努力,为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风气好转出一份力;绝不能一边在抱怨,一边却还在扮演着混淆是非、颠倒善恶、荣辱不分的可悲角色!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公民,我们都有必要给自己提个醒:我们的工作有多少工作是从人民利益出发的?我们手中的权力都不折不扣地用于为人民服务了吗?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身为党员干部,身为普通公民,能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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