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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垃圾"看辰光"似难坚持试点 小区居民对分时分类态度不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4:34 东方网

  星期一扔易拉罐、星期二扔废玻璃、星期五扔废电池—————扔垃圾,也要“看辰光”?从去年年底开始,黄浦区的两个居民小区率先在全市开始实施生活垃圾分时分类投放。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试点小区居民对“分类扔垃圾”还算习惯,可“分时投放”却似乎难以为继。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废弃物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认为,生活垃圾分时分类投放将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只有试点小区居民认为效果不错,才有可能向全市推广。

  据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废弃物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称,在试点小区中,可燃垃圾(日常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旧灯管、油漆等)和废玻璃垃圾,将被要求分别投入指定的垃圾箱。同时要求居民实行分时扔垃圾,即可在每周二、周五扔废玻璃,可在每周五扔有害垃圾,而可燃垃圾天天可扔。

  [分类扔垃圾]

  市民渐接受

  分时分类扔垃圾的实施情况如何?昨日,笔者来到两个试点小区进行采访。位于豫园附近的紫华小区,在2000年开始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王先生告诉笔者,最初在扔垃圾时,有专门的环卫工人负责指导,告诉居民何种垃圾应该扔进哪个箱子。现在大部分居民已习惯分类投放,让各种垃圾“各归其所”。

  在路边,笔者看到一排修得非常漂亮的垃圾箱房,共有五个投放窗口可扔垃圾。最左边的是专扔废玻璃的,右边是扔有害垃圾的,剩余的三个窗口专门容纳普通生活垃圾。昨天是星期三,规定周五才能投放有害垃圾的投放窗口果然“铁将军把门”,但规定周二、周五才能扔废玻璃的投放窗口却大开着。笔者上前询问,一位工人称随时可扔废玻璃。笔者向垃圾箱内张望,果然看到里面已装了半箱玻璃碎片。居民王先生告诉笔者,起初大家还是按时投放垃圾的,但后来觉得不太方便,渐渐地就打破了“时限”,平时也扔废玻璃。

  在黄浦区桃源新村小区中,居民刘阿姨告诉笔者,她们已经习惯了分类扔垃圾,平时在家就已将碎玻璃、电池装在不同的垃圾袋中,扔垃圾时会很习惯地将它们扔进不同的垃圾箱中。据分管该小区垃圾处理的环卫工人吴先生告诉记者,分类扔垃圾大大减轻了他们的工作量,现在他们可较轻松地分门别类收各种垃圾。

  [分时扔垃圾]

  困难仍重重

  但对分时扔垃圾,桃源新村小区的刘阿姨认为不方便。她说,如果周一家里摔破了一个瓶子,难道真的按规定到周五才能扔出去吗?记者在该小区采访多位居民后发现,居民们大多都不会分时扔垃圾,该小区推行的“分时收垃圾”实际上已名存实亡。

  市市容环卫局废弃物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称,试点分时分类扔垃圾的初衷,主要是逐步引导居民改变扔垃圾的习惯。从个人的角度来讲,24小时随时都能扔垃圾当然方便,但这样会大大增加社区的维护成本。只有居民认为分时分类扔垃圾效果不错,环卫局才有可能向全市推广。

  【“有害垃圾定时回收”观点对撞】

  ■攻擂>>>

  最怕规则变成空中楼阁

  为适应分时收集的办法,50岁的张大妈在家里醒目处张贴垃圾分时收集表,并准备若干贴有“周二·废玻璃”“周五·有害垃圾”字样的垃圾袋,同时每日口头提醒家人,如此这般,才勉强保证在正确的时间倾倒相应的垃圾……以上属于虚拟场景,不过记者的调查初步证实,分时收集垃圾在现实中可操作性甚微。

  垃圾分类无疑是大势所趋,但在具体操作上,我们的环卫部门管理者似乎有点理想主义。没错,很多国家都推行垃圾分时收集,但那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人口密度、生活方式以及多年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分时电费出台时,大家都明白了并积极利用了:半夜洗衣电费省啊!但“分时垃圾”……即使跟市民讲垃圾物流、讲不能长时间暴露,估计也是白搭。只有根据我们现阶段的国情民情制订出巧妙的规则,诱导市民正确丢垃圾,这才是管理的最高境界。

  小时候我特别愿意包揽帮我爸退啤酒瓶的活儿———只为赚几个小钱。一直觉得发明押瓶制度的人很聪明,简单的一套规则,却有显著的效果。你说,如果换成每周二、四、六才能丢啤酒瓶,即使在单纯的上世纪八十年代,会有那么多人为了丢个瓶子掰着指头数日子吗?现在德国人也从善如流,他们2003年起对易拉罐和饮料瓶等强制实行押金制度,如1.5升以下需押0.25欧元,退罐时才能取回押金,于是回收率大大提高。瞧,虽然靠利益驱动,但行之有效啊!

  曾经看到一瓶日本产的化妆水说明书上,图文并茂地教你用完后如何用一枚硬币巧妙将瓶身的玻璃部分和塑料部分分开,以便分类丢弃———如此精心设计、循循善诱且有操作趣味,你对这一细节能无动于衷吗?我们的管理者缺的,也许就是这点良苦用心。

  像垃圾分类这块在各国都很难啃的骨头,不好好学点管理学、组织行为学来对付是不行的。要不来点儿利益驱动,要不按量收点儿垃圾税,只要在法律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干吗不把垃圾丢得有趣点而非要“周二、周五”这样复杂、死板呢?

  ■守擂>>>

  享受环保,总要付点代价

  垃圾分类回收毫无疑问是有利环保的好事情,现在在试行过程中出现了一点小问题:居民觉得环保部门对有害垃圾实行定时回收给他们带来了不便,于是出现了环保部门这边定时回收、居民那里却照样随时丢弃的现象。这当然也不是什么大事情,至少,推广垃圾分类的结果并没有走样。

  不过,把家里的废电池、碎玻璃之类的有害垃圾归归拢,每个星期在固定的日子将这些垃圾扔到指定的垃圾桶,到底有多大的不方便呢?其实也就是小小的不方便,习惯难改才是问题所在。环保部门固然有义务尽量减少居民的不便,但环保作为一种共同追求的生活方式显然不可能通过管理部门的单方面努力就得以实现的。居民有权利要求环保部门采取更方便他们的垃圾回收方式,但是,如果由于条件限制一时还是有点不方便,为了环保付出这样一点“不方便”的代价,想必大多数人都不会也不应该拒绝的。

  想做一个环保的市民,想过一种环保的生活,总要付出一点代价的,否则,不是成了叶公好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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