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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91个赖账户下“最后通牒” 郑州治理执行难下狠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4:4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若凡)郑州大酒店有限公司、郑州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紫荆山百货大楼、郑州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91家单位及个人上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黑名单”。

  4月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文书的91个赖账户,赖账在1500万元以上的有四家。

  法院同时决定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33名责任人实行司法拘留,其中包括郑州大酒店有限公司、新郑市司法局、鹤壁天元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郑州中院将通知被拘留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实施拘留。

  郑州中院还通报了自3月6日至3月31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的情况,共执结各类案件595件,执结标的金额8850万元,依法拘留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91名。

  郑州中院执行局局长杨清泉说,对这些使尽手段逃避法律责任的人,必须以强硬的手段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法院限这91个案件中的85个单位和个人15日内履行义务,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

  据了解,凡向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将奖励举报人该财产实际执行金额的1%至10%。举报电话:工作时间0371-68981345,其他时间0371-6898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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