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实名举报,李文娟两次遭辞退;出庭作证,祁利刚无奈被开除 网友呼吁:要让荣者得其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4:4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实名举报,李文娟两次遭辞退;出庭作证,祁利刚无奈被开除 网友呼吁:要让荣者得其荣

  

实名举报,李文娟两次遭辞退;出庭作证,祁利刚无奈被开除 网友呼吁:要让荣者得其荣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点击事实

  No1.李文娟,原是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的一名公务员,在工作中,她发现鞍山市国税局存在人为的少征国家巨额税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犹豫了5个月之后,李文娟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然而,李文娟的命运此后发生了一连串变化,她被两次辞退工作;被鞍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然后又被劳动教养一年。至今没有工作,其老母亲差点被吓死,儿子遭遇了儿童不能承受之痛,性格变得孤僻。

  (据3月2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

  No2.祁利刚,原是北京同仁医院保安。黑龙江省来京务工农民王建民惨死在同仁医院一案3月28日开庭。涉及该案的重要证人、时任同仁医院保安的祁利刚手拎行李包出庭作证。出庭前,东城保安公司多名负责人劝其“顾全大局,不要出庭”。当天下午,他被告知因私自离开队伍违反纪律而被开除。(据3月29日《新京报》)

  思想阵列

  该不该将清明节定为法定假日?

  来源:新华网发展论坛

  点击事实:清明节,上坟扫墓乃人之常情。但因为清明节很少在双休日,许多上班族请假返乡祭扫很不方便。另据报道,节前仅有的几个休息日成为各大城市的扫墓高峰,仅北京4月1日这天就有40万人外出扫墓,给城市公共服务系统带来巨大负担。有专家学者呼吁:政府应该将清明节定为国家法定假日,可调整双休日,在清明节前后放三天假。

  反对!法定假日不宜过多

  新华网网友“周诤”:仅上半年除了元旦春节等假日,我们是不是还要在三月学雷锋日放假、农历五月端午节放假,“六一”儿童节放假……这些日子哪个没有意义?哪个不是和社会风气相关?法定假日的确定一定要慎重。

  新华网网友“吾独醒”: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占去104天,还有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加上公务员的带薪休假、学校的寒暑假等等,多少人一年中享受着不需要工作,白拿薪水的待遇?而且这些假日不是所有公民都能在家休息,有些人仍要干活养家,有些人仍要坚守岗位。我们国家还不富裕,分配制度也还不完善,法定假日过多未必是好事。

  应该!意义重大,利国利民

  新华网网友“好雨知时节”:强热支持!传统节日是中华民族世代纪念的日子,也是海峡两岸认同的节日。

  新华网网友:这是发扬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建议,既有利于中国文化的传播与继承,又有利于遏制“洋节日”在中国的泛滥。

  新华网网友“展坛”:把清明节、中秋节定为法定节假日,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它可以增强人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更重要的是可以激发后人对前辈的尊敬,倡导敬重先辈的美德!

  冷观:应科学安排

  新华网网友“realplayer”:现在很多人都是双休日去扫墓,清明节的时间观念已经淡化了。我觉得是不是有法定假日、是不是固定在哪几天都不重要,关键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对祖先和先烈的追思与缅怀不能变。过清明节重在内容,不在形式。

  新华网网友“东方永胜”:我赞成全国人民过传统节日,不忘清明,但我不赞成另辟节假日出来。建议把清明节和最近的双休日对调,方便工作安排,避免因节假日密集而造成生活和工作的混乱。

  网聚观点

  人民网网友:“让荣者得其荣,耻者得其耻”

  人民网网友:“敢于说真话”常被作为美德拿来教育国民,这印证了真话在今天的稀缺。可这个“敢于”实在是太沉重了,因为紧跟着的或许是生存的痛苦乃至生命的威胁。对于那些“敢于说真话”的人,更重要的是要有一种机制的保护。

  人民网网友:李文娟事件和祁利刚事件何其相似!请相关部门践行“八荣八耻”,让荣者得其荣,耻者得其耻。

  人民网网友:我们能够看到的现实往往是:“还是安分守己的好,维护国家的利益,成本太高,个人处境太危险了!”讲真话要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讲真话的精神需要提倡,讲真话的人需要保护啊!

  新华网网友:“别让说真话的人后悔”

  新华网网友:祁利刚出于起码的良知,为痛苦死在医院而无人问津的农民工王建民作证,等待他的却是丢掉饭碗的结局。社会怎么成这样了?别让说出真话的人后悔!

  新华网网友:举报文件能够转到被举报人手里,说明这其中有问题,请先查查是谁出卖了李文娟。

  新华网网友:偌大一个国家,还有很多“李文娟”们在哭泣!严惩腐败,遏制邪气,弘扬民族正气!

  新华网网友:李文娟的做法让我们老百姓看到了一丝欣慰,正义还是存在的。我们期待着一个满意的结果,也期待着政府能给正义之士搭建一个说话的平台。

  新浪网网友:“李文娟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

  新浪网网友:李文娟的悲剧不是她一个人的悲剧,而是我们社会的悲剧!如果我们这个社会还多一点良知,多一点正义,就不应该让她单独支撑这么久。在几年的辛苦挣扎之后,终于得到平反昭雪。可是她周围的人,在这几年里为她做过些什么吗?

  新浪网网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我们最亲爱的祖国!我们的祖国母亲!为了您的利益,多少儿女宁愿舍弃小家的幸福和温馨。我要是她,我不会举报。我还有家庭,还有孩子,我担心他们的安全!

  新浪网网友:建议将李文娟同志委以重任,把好国家税收大门,使税务系统上上下下都能弘扬正气;建议聘任祁利刚为社会监督员。他们都是好样的,向他们致敬!

  河南报业网网友:“出庭作证对得起良心”

  河南报业网网友:李文娟之所以能够实名举报自己单位,是源自对国家巨额税收流失的责任感。祁利刚能够以牺牲工作岗位的代价来出庭作证,也是忠实于内心深处的正义和良知。这种把自身利益置之度外的勇气和刚直不阿的原则性正是我们当前所缺少的。祁利刚用自己的行动为全社会上了生动的一课,“出庭作证对得起良心”,这句朴实无华的话语强烈地震撼了我的心。

  河南报业网网友:一个单枪匹马的弱女子,毫无功利之心,冒着被打击报复的危险,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实名举报的道路。有人说她多“管闲事”,笑她不自量力,其实这正是她的难能可贵之处。敢于拼命硬干、为民请命,她不愧为中国的脊梁。

  相关链接

  人大代表建议制定《证人保护法》

  在今年的全国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童海保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出台《证人保护法》。为保护举报人立法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在立法中,举报人保护法一般都包含在《证人保护法》中,目前很多国家都有专门的《证人保护法》来保护举报人。2001年,全国人大开始研究修改《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其中就涉及建立证人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并有望在2007年出台。

  (来源:《南方日报》)

  证人保护制度缺少可操作性

  从法律来讲,我觉得我们的法律规定太过抽象,缺少具体的可操作性,比如说我们法律规定公检法三机关都要保障举报人或者证人的安全。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呢,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究竟三机关中哪个机关负责保护,或者说你在这个机关里边由什么样的部门来保护。在实践中就会形成互相推诿、责任不明。都应该保护,实际上可能谁也没有保护,所以就造成了举报人或者证人的保护没有落实。

  ——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保护举报人、证人的安全需要切实可行的措施。

  证人难觅,让多少人流下无奈的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