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16 法制日报

  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巡礼

  本报讯记者王宇 见习记者张域 对“一把手”的监督,往往存在“上级监督远;下级监督难;同级监督软;法纪监督晚”的问题。在实践中,广东、福建省司法厅较好地解决了“一把手”权力行使中的问题,“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逐年下降,特别是干部的选拔任用、监所生产、基建工程招投标和大宗物品采购等领域的以权谋私问题明显减少。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认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首先规范“一把手”的权力运行,“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严把提名关、考察关、酝酿关、集体讨论关、公示关、谈话关和试用期满后的正式任命关,使程序成为个人意志不可逾越的屏障。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建立了巡视、审计、公开等制度,坚持动态审计监督,做到“一把手”离任必须审计;“一把手”调整后必须审计;群众反映大或发现问题较多的“一把手”必须审计。厅党委从省人大、政协、政法各部门聘请了17名廉政监督员,他们来自社会各界,资历深,代表性强,影响力大。通过廉政监督员的明察暗访,现场监督以及接受群众对“一把手”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投诉,拓宽了监督途径,提高了监督的威力。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党委积极探索“一把手”调整、调离、轮岗、免职、降职、任职限制等制度,综合运用民主测评、实绩考核等方法,完善对“一把手”考察评价制度。2003年以来,有11名正处级单位的“一把手”被调整了工作岗位,4名受到了纪律处分。

  福建省司法厅党委通过调查感到,监狱、劳教所“一把手”的权力比较集中,他们不仅集党、政、企权力于一身,而且不少同志还直接分管财务、基建等工作,造成了权力运行缺乏制约监督,带来一些明显的弊端。为此,厅党委及时进行普遍动员,针对问题深化认识,突出重点做好个别工作。并以纪律为武器严肃督察;对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察;结合相关工作反复督察;围绕提高落实质量精心督察,使督察落实到位。

  两年来,通过推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做法,该省监狱、劳教所党委班子建设和“一把手”廉洁从政取得明显成效,不少单位呈现出队伍士气高昂,对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和矫治质量不断提高,场所安全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观的发展态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