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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名播海内 谦谦君子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23 法制日报

  专访

  樊崇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和执法监督员,北京市诉讼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他参与了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是

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的主要成员之一。近十年来出版专著及合著20部,发表论文七十余篇。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教学工作,仅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就干了17年。在教学中推行“模拟法庭”的教学法,被国家教育部评为优秀成果奖,作为第一主持人的“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教学录像片”,获得司法部教学科研一等奖,多部著作获教育部、北京市科研奖

  记得第一次见到樊崇义教授,是在六年前初春的一个晚上。

  那时,中国政法大学为培养本科生的研究兴趣,针对大二学生在各专业开设了研讨班,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当时刑事诉讼法专业的报名很踊跃,多半是奔着樊教授的名头来的。后因“人多座少”,在大礼堂进行又与“研讨”的氛围不符,还在各班根据历次考试的排名作了筛选。时隔多年,研讨的内容在脑海中早已模糊,只是,教室日光灯散发的柔光,窗外早春带着淡淡清香的拂面微风,以及“世界只在眼中”的感受还在记忆中倘佯。

  接到采访樊教授的任务后,从他学生那里要到了手机号,心里还是惴惴:能贸然打他电话吗?没想到这位陈博士的答复简单明了:“我看一下导师的日程安排,如果他明天没有活动,大概明天你就能见到他。”

  朴实的学者

  1955年至1958年的三年间,河南省内乡县,时常可以看到一个赤脚少年挑着一根小扁担往返于县城和乡下。小扁担的两头,一边是老母亲为他准备的干粮,一边是干柴捆,干柴捆是要交到学校食堂的,乡下到县城来回四十多里。那少年就是家在乡下,当时在县城读高中的樊崇义。现今,樊崇义教授是教育部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为了节省,舍不得穿老母亲缝制的布鞋,出校门就把鞋脱下来提着,光脚走回家去;返校时,把鞋子挂到扁担上,到了校门再穿上。一次,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天下起了雨夹雪,双脚被冻得像胡萝卜,但仍坚持到了校门口才穿上鞋子。”

  说到这些,对比起学术领域出现的一些物质条件日进,学术精神日退的现象,樊崇义感慨万千。

  少年时的经历影响了樊崇义日后的生活。多年来,他一直淡泊为人,许多研究工作都在极为简陋的条件下完成。1978年,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复办,樊崇义应召回校参加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的教学工作。一家三代五六口人挤在筒子楼一间15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只有等老人和孩子睡下后,他和同样是学校教师的夫人(韩象乾,民事诉讼法教授)才能坐下来写讲义。对此夫妇俩毫无怨言,诉讼法教学年年是学校的先进,教学质量评估全校第一。

  诉讼法中心的科研项目往往都是一些“大手笔”,很多都有国外基金的支持,资金充裕。作为研究中心“一把手”的樊崇义却坚持“把钱花在刀刃上”,能省则省。政法大学北面有个蓟门饭店,该饭店距离政法大学说远也不远,但走起来也实在需要一段时间。诉讼法中心常常在那里举行研讨会。每次研讨完毕回校,除非有客人,樊崇义很少坐出租车,要么带着学生挤公共汽车,要么就干脆“遛达”着回学校。

  笔耕不辍

  对于樊崇义教授,见过他的人对他的印象都是中等身材,圆圆的脸,总是笑眯眯的,很和蔼的样子。当然,该严肃的时候也很严肃———1996年,在刑事诉讼法国际研讨会上,他提出了“法律真实”理论,轰动一时。对那次研讨会,诉讼法学界的许多学者至今仍记忆犹新,“樊教授的发言使那次研讨会注定要成为我国诉讼法研究史上重要的一页”。后经三年多的论证,樊崇义将这一理论研究的成果以《客观真实管见》为题发表在《中国法学》2000年第一期上。这后来被认为是其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学最大贡献之一。

  此前和此后,樊崇义还多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1995年的第七届国际反贪大会,1997年的中芬法制圆桌会议和“中国———欧盟法律研讨会”以及1998年的华盛顿中美法治与人权研讨会,在这些研讨会上,他阐明了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引起了国外学者的重视和好评。

  针对个别地方存在的久押不决、超期羁押、侵犯人权的种种做法,樊崇义认为,“要彻底解决我国刑事司法实践面临的种种问题,关键在于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这一主张的系统观点已发表在《政法论坛》杂志上。

  按说樊崇义上述贡献已足以奠定他在刑事诉讼法学界的地位,但他并没有裹足不前,“坐吃老本”。“部门法学的研究不能‘就事论事’”,因此,近几年来,他积极倡导诉讼法学要改变过去注释法学的研究形式,努力探寻理论法学的研究方法。实现这一主张的初步实践是出版了由他主持的《诉讼法原理研究》一书。该书共有四卷,220万字,是全国高等院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十五”科研规划的重点项目。

  学界对该书的评价极高,比如,中国诉讼法学会副会长左卫民教授认为,该项成果具有体系新、方法新、内容新的特点,标志着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学的研究从注释法学进一步向理论法学的转型。

  讯问时律师在场、录音、录像三项制度,学界讨论已久,而樊崇义更多的是付诸行动。近三年来,他率众诉讼法学研究骨干及在读博士研究生,在北京、河南、甘肃、广东等地建立实证研究基地,深入实务部门了解实践状况。“该项研究的特点是注重中国具体国情,关注东西部差距,进行对比分析研究,采用实证方法。”樊崇义提到被学界誉为“拓国内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之先河,奠诉讼法学实证试验之基石,明中国特色立法实践之方向”的这项研究的态度依然是平和的,他认为这是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的一次实践而已。

  “三项制度”已引起全国人大的高度关注,并获得相关立法部门的大力支持,有望对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产生积极的、有意义的影响。不仅如此,事实上,樊崇义的许多学术观点一经提出即多被司法实践所采纳,成为一种方向和规律的代表。其原因是他研究的内容贴近实际并反映诉讼发展的方向和规律。

  师生父子情

  樊崇义“千里寻学生”的故事一直为法大学子所津津乐道。某年,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阅卷时樊教授发现其中一张答题立意颇有创新,令人眼前一亮。然而,笔试成绩公布后,却无法通知该名答卷者进行面试。考研的学生千千万万,樊崇义却忧心如焚,“也许他的命运就此改写”。最终他亲赴河南南阳,联系当地公安机关,通过户籍查询,挨个查访排除,终于找到该名学生。

  由于每次和学生开碰面会时樊崇义都强调“我的学生一定不能给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丢脸”,所以他门下众弟子都很认真刻苦,有的甚至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三年期间没回过家。虽然樊崇义常常叫他们学习别太累,“要注意方法,不要光拼时间”。而当临近寒假,樊崇义随意问起“什么时候回家”时,学生们的回答总是,“就这两天。”为何要骗老师?原来一位学生曾吃过“苦头”:被老师发现过年不回家后,除夕晚上被“硬拉”到家中吃年夜饭。老师终日忙忙碌碌,一年一次坐下来和家人吃顿团圆饭,做学生的怎忍心再打搅?

  不过,平时学生们却是把到老师家改善伙食作为一项“定期活动”。一到那天,学生们在老师家中开冰箱,翻储物柜,到处找吃的。看到这一群“顽徒”,樊崇义非但不恼,还心疼地直摇头,“看来食堂的饭菜还有改善的余地。”而此时他的夫人则忙里忙外为这些学生们包饺子,做他们爱吃的家常菜。

  走进他的一名博士生的宿舍,只见案头像框里的樊崇义和学生们一起在蒙古包前席地而坐,吃着手抓肉,喝着奶茶。“那是樊老师带着我们去新疆调研”。提起这张照片,他的学生还沉浸在当时的快乐中。

  许多博士生硕士生在生活中都是很有个性的人。樊崇义则时时提醒他们不要“恃才傲物”。他的一位博士生为此曾说:“没有恩师就没有现在的我,几年来樊老师的言传身教在赋予我学术生命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从樊老师的身上我学到了处事之规和为人之道。对于樊老师,引用我父亲的话:要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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