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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拟被禁驾出租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27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3月29日22时许,在长春站前广场,长春市公安局站前治安分局治安二中队民警耿辉在纠正一辆红色捷达出租车违章时,被出租车撞伤。31日9时许,出租车驾驶员王某在亲属的劝说下主动到站前分局自首。目前,王某已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 庆华) 昨天上午,长春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立光来到医院看望了耿辉,并送来了2000元慰问金。张立光说,从媒体上得知耿辉纠违被出租车司机撞伤
,他们对此事非常重视。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作为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应当“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驾龄,并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出租车驾驶员王某的行为性质太恶劣,据此,长春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经过研究决定,拟对王某终身取消其驾驶员客运资格。(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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