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和好友断交偷她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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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28 南京晨报 |
晨报讯 家住栖霞区的王某偷走好友的2000元,案发后将2000元“送”给好友,声称:“这是买断友谊的钱。”庭审中,王某向法官称,之所以故意上演这段荒唐闹剧,是不知道怎么开口和好友断绝关系。 王某与同事李某平时关系甚好。王某称,她与李某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现李某处理事情的方式让她不能接受,她就不想和李某交朋友了。但她不知道怎么开口和好友断绝关系 ,左思右想,她终于找到一个机会。“我和李某一起逛街,我在试衣间里试衣服,发现李某的包放在试衣间里,我一翻,包里有2000多元现金。”王某说,正是包里的现金,让她找到了“断绝友谊”的机会。“我当时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把李某的钱拿走,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可以断绝了。”李某发现钱丢了,到处查询,却丝毫没有怀疑是好友王某所为。在查询无果的情况下,李某报了案。在派出所向警方回忆当天的情形时,李某才开始怀疑到王某。她找王某询问,在交谈多次后,王某主动约李某见面。见面后,王某始终不承认是她拿了钱,却拿出2000元给李某,对李某说:“这2000元是买断我们友谊的钱。” 王某幼稚地认为,把好友的钱拿走再还给好友,不是什么犯罪的大事情,却没想到这种荒唐的想法带来了严重的法律后果。近日,王某被栖霞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罚金5000元。 作者:栖刑 王旭雁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