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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结核病 应去结防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36 贵州日报

  难道一般的医院就不能治疗结核病吗?回答是肯定的。

  日前,记者来到省疾控中心,采访了该中心副主任杨早。杨主任说,因为结核病的正规彻底治疗必须有6—8个月的疗程,且需要多种药物联合使用,才能彻底治愈。因此,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要求病人每次服药均要在医务人员的面视下服用,以保证尽可能地治愈所有的结核病人,减少结核病的传播。

  我省每个地州市县都有健全的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能够落实病人的全程督导化疗。省卫生厅从1995年就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将结核病人归口到结核病防治机构统一治疗管理,并在每个地州市县都指定了至少一个结核病定点救治医院。其他综合医院对诊断明确的结核病人不能进行治疗,必须转诊到当地结防所。但2000年以前,全省各家医院向结防所的转诊率几乎为零,从2002年开始施行DOTS策略(现代结核病防治策略)后,情况虽有所好转,但转诊率仍然不高。由此引来许多相关问题:

  首先,从目前的情况看,绝大多数结核病人首诊于综合医疗机构,而综合医院因其本身的工作特点,很难形成医生与病人间的固定联系,更谈不上实现对结核病人治疗全过程的督导管理,很多病人由于病情好转或药物副反应而私自停药,或由于经济原因等私自购买便宜的药品,难以得到科学规范的治疗,滥用抗结核药品的结果是产生了大量耐药结核病人,增加了结核病的治疗难度。

  其次,根据有关规定,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初治及初次复治可享受免费检查治疗,但由于接受药物治疗后短期内(不到2个月)痰菌阴转率便可达到90%以上,但却未治好。而一般患者在医院接受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再到结防所查痰,大多已转为阴性,不能再享受免费检查治疗,为患者带来经济损失。

  杨主任算了一笔账,初治的肺结核病人完成6—8个月的治疗,检查及药费等花费不超过500元,(接受免费治疗者则只花几十元)。但复治及难治病人则要花数千元,多次反复治疗者,甚至花上几万元。给自己及家人带来很大的精神及经济负担。因此,他提醒,患者及家属一定要正确认识结核病,应主动到结防所治疗,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方案。争取初治时就彻底治愈。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近日,在兴义市召开了为期三天的“结核病防治机构与综合医疗机构实施现代化结核病控制策略培训研讨会”,全省各地州市疾控中心主任及部分二甲以上医院院长或呼吸内科主任参与了研讨。与会者初步达成共识:1,非结核病指定救治医院的综合医院可以诊断结核病,但不能进行治疗,并必须立即转诊至结防所并上报疫情。2,指定的结核病救治医院在病人完成住院治疗出院后,也必须将其转诊至结防所按规定方案继续接受治疗。3,特殊病人,可以要求在医院接受自费治疗。

  作者: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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