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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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8:41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刘洪霞 通讯员沈远清)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06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由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其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