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盗车后被群众追赶 两男束手就擒一男持刀反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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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05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特约记者林泉 通讯员吕绍和 张旭威)本报讯宾阳县新圩镇三塘村男子何偿、何为、何自(均为化名),为了吃喝玩乐,合伙去偷机动车,被群众发现追赶时,何为和何自束手就擒。然而,何偿却不肯就范,竟拔刀反抗,最终难逃法网。近日,宾阳县法院审理此案后,依法作出判决:何为和何自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和1000元;何偿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何偿、何为和何自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牛高马大。但是,他们好逸恶劳,都是“啃老族”,动辄问父母要钱。问得多了,父母烦了,就不给了,家里也没那么多钱。2005年8月28日13时许,他们聚在一起,计划晚上去蹦迪,可又囊中空空,于是,决计去偷摩托车。说干就干,三人马上驾、乘一辆二轮摩托车,窜到芦圩镇展志小学,由何为在校门放哨,何偿和何自则溜进校内寻找“猎物”。很快,他们就将一老师的一辆红色钻豹二轮摩托车(价值3840元)偷了出来。然而,才出校门,就被群众察觉。群众大喊抓贼,并马上追赶盗贼。何偿、何自马上弃车,与接应的何为一起逃跑。 群众穷追不舍,直追到勒马江边的水田中。何为、何自见前无去路,后无退路,均“举手投降”。可何偿却不肯就范,从身上掏出一把折叠小刀,狂叫:“谁敢过来,就对谁不客气!”群众并没有被吓倒,纷纷冲上去,将其扳倒在地,将刀夺下。之后,群众将他们扭送派出所。编辑:黄皓作者:林泉 吕绍和 张旭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