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北:“四条措施”服务新农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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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08 检察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维) 近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检察院根据当地农牧区特点、结合检察职能提出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四条措施”,即组织检察官为农牧民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农牧民法律意识;严查发生在农牧民身边的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及破坏民主选举等侵权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农牧区盗窃牲畜发案率较高的情况,结合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注重办理涉农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保障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