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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河东:“两书一卡”维护未成年人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08 检察日报

  本报讯(历桂华 王维震 魏萍)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检察院结合当地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明确要求在审查起诉环节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办案告知卡以及法定代理人到场旁听讯问相关事项告知书。两份权利告知书明确列举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所应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办案告知卡则载明了承办人姓名、案件受理时间;是否已告知权利义务;办案人是否有违法违纪办案行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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