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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须在铃响三声内接起,否则要受罚,员工弃如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1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戴劲)来电须在铃响三声内接起,如果违反,要扣交100元至400元的罚款。虽然公司立意为树立企业形象,可部分近乎苛刻的条款让上班族叫苦不迭。昨天,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就职的广告公司新近就立下这个规定,如今已让他和同事们不敢上厕所,害怕电话铃在尴尬关头响起。

  李先生就职于本市北区一广告公司,本月起,公司在员工守则中新增了一些规定:

如来电接听的第一句话必须是“你好,XX公司”,铃响三声内必须有人接听,否则即对其处以罚款。“第一次罚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则是400元。”李先生委屈地告诉记者,日前他从洗手间回来,走到公司门口的时候恰好听见铃声响起,于是飞奔到办公桌前接电话,结果是人事部门的调查电话,而李先生由于是铃响多下才接的,成了首个被罚款的员工。

  记者采访时发现,该公司内受困扰的员工不止李先生一人。“恰好有事不在座位上的情况很多,如果是在会议室等公事而有所耽误,也要被罚的。”李先生的同事小王无奈地说,现在在家里,都会紧张,只要电话一响,立即冲向电话机。

  对此,公司人事部的负责人黄先生表示,新规借鉴一些国际大公司的做法。“对员工进行的综合测评,有必要从一些小细节来进行判断,接听电话所体现出来的礼仪风貌,不仅可以看出员工的专业水准,还可以从中窥得这个公司的企业文化。”黄先生表示,鉴于大家的反映,对这个规定进行了修改:如果本人不在电话前时应由旁边同事代接,但三声内接电话的规定“雷打不动”。而且,为了让员工严格执行这一礼仪新规,公司还是会让人事部不定期拨打分机号码进行抽查。

  记者咨询了本市劳动部门,对于企业的此类规定,并没有相关法则鉴定其合理性。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提议,如果员工仍认为改后的规定不妥,可以再次向公司高层要求修改,“员工有合理的申诉理由应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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