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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属地原则办工伤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32 南方日报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难题得解决

  按属地原则办工伤保险

  本报讯(记者/刘茜通讯员/张祥)笔者最近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多年以来一直困扰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伤问题,目前已经得到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

事部、民政部、财政部最近出台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政策,该政策规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要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工伤保险,并将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启动。

  据悉,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执行一类行业基准费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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