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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克扣工资竟夺人性命 两打工者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33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通讯员/穗法宣)来自广西的打工青年阿星因为被欠发工资,一气之下杀死工厂主管,引发了各界对民工生存现状的诸多热议。事实上,阿星的故事绝对不是一个特例,广州中院近日就两宗工人因工资纠纷而杀人的恶性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两人分别被判死刑和死缓。

  案例一

  为480元补贴捅死副老总

  今年38岁的彭文华是来自湖南的打工仔,从2002年1月起经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帅领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金福的介绍,在该公司工作。两年之后,2004年12月31日领工资时,彭文华发现工资单上注明一项480元的补贴从2005年1月起将扣除,公司财务人员声称这是周金福的意思。

  2005年1月2日,彭文华开始不停地追问周金福扣除480元补贴的原因,周回答称“因为没有成绩表现”。彭文华觉得“想不通”,1月7日,他上班后拿出一把水果刀放在胸前用衣服遮着,准备偷偷地拿到磨具部改制。忽然,周金福通知他从当天下午起调去包装部打包装,工资按包装部员工计算,如果不能接受就离开公司。彭文华认为,这和他之前向总经理投诉自己被扣工资相关。

  听到后“气得说不出话来”的彭文华即抽出身上的水果刀捅刺周金福的胸部多处,致周金福当场死亡,彭文华则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例二

  不满被欠薪锤杀无辜工友

  今年39岁的谢忠楠是湖南人,2004年7月在花都区一蘑菇场工作,每个月工资900元。至案发时,已经工作了半年的他一共只拿到1600元,谢忠楠由此对老板怀恨在心,想搞垮蘑菇厂,甚至对老板动了杀机。

  2005年1月16日15时许,谢忠楠向老板讨要工资未果。次日上午,当时与谢忠楠同宿舍的工友邹某见其心绪不宁,就开玩笑说:“你是不是灵魂出窍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谢忠楠心想:“这回我死定了,魂都走了,我要杀人找个替死鬼才行。搞老板搞不到,就只有搞阿生(邹某)了,而且阿生死了,就没人帮老板干活,蘑菇场就会垮掉。”

  愚昧的谢忠楠走到门背后,拿起门后的铁锤往邹某的后脑就是一锤,邹应声倒地。谢忠楠还担心其死不了,又挥铁锤往邹的头部打了三四锤。之后,他又提着装有稀释甲醛的喷射器去找老板,对着老板的面部喷去,并随手在旁边拿起一块钢板砸打老板,后在搏斗中被制服。

  广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谢忠南因被拖欠、拒付工资,产生故意杀人动机,而且实施杀人的对象,与其被拖欠、拒付工资行为之间没有关联,属滥杀无辜,一审判处其死刑。

  法律呼声

  岂能以牺牲他人生命泄愤

  法院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虽然此类案件和打工仔的生存现状及心理情况息息相关,同情其遭遇并不意味着会影响判决,只有在法律视角下对事实进行认定,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广州市某执业律师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生命权是最重要的权利之一,绝对不能以牺牲他人生命以泄怒,打工仔和老板之前的工资纠纷属于民事债务,社会绝对不应该鼓励使用极端手段解决民事纠纷,而是应该期望于劳动仲裁等法律维权手段的进一步完善,在规则的引导下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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