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数百窗口部门管理规定松紧不一 专家呼吁统一窗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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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33 南方日报 |
暗访深圳“窗口”追踪报道 本报讯(记者/曾妮)本报连续3次报道了深圳某些部门窗口的办事情况后,读者反响十分强烈。日前,记者还调查发现,深圳市数百个办事窗口由于所属部门不同,分别由各部门管理并制定管理办法,且有的详尽,有的简单。有关专家呼吁,深圳应该出台统一的窗口管理办法。 记者昨日走访了一些办事窗口。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记者发现,该大厅管理办公室专门制定了多达40项的《深圳市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对大厅办理行政许可业务机构、程序、大厅管理办法等都作了详尽的规定。而在园岭劳动站、园岭街道政务大厅等窗口部门,记者则发现,这些部门只有一些简单的《工作守则》,短的甚至仅有6条,而且用语非常简略,多为一些大原则,少有具体规定。一位园岭街道政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这样的规定对人难以产生约束力,比如“热情服务”,不知道应该如何“热情”。 据深圳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部门的窗口是各自管理、分头制定管理办法。就行政审批业务而言,全市有一个统一的《深圳市行政许可若干规定》;但在窗口办事人员的行为规范方面,目前还没有全市统一的规定。市监察局目前也还没有着手制定这样的规定。 对全市窗口管理办法松紧不一的问题,深圳大学行政公共管理系汪永成教授认为,市政府应该针对办事窗口基本要求制定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而且这个规范应该体现法制、公平、服务市民、效率至上的原则。与此同时,各个部门的具体情况不同、工作性质不一样,对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比如办理时限等规定都不一样,这方面的具体要求不宜“一刀切”,各部门可分头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