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法律界首开联营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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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33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记者尹辉通讯员刘洪群黄梅新)“如果说之前的关系像谈恋爱,那今天的联营则是结婚。”昨日,广东首个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在广州颁证,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刘绍含形象地描述这种联营机制。他认为联营的背后实际上是内地法律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 据了解,省司法厅此次批复同意联营的律师事务所为香港冯元钺律师事务所与广东 中元律师事务所,名称核定为“香港冯元钺律师事务所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联营”。据悉,该联营是CEPA服务业开放的第三阶段,广东首个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业的联营,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军港为两地联营的律师事务所颁发了联营证。(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