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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福追回20余套断供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39 南方新闻网

  祈福追回20余套断供房

  作为按揭担保人,番禺祈福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向银行代为支付楼款

  本报讯(记者周贵明通讯员番法宣)按揭贷款买房,却拖欠供楼款,祈福新邨出现20多名这种“老赖”。为按揭提供担保的开发商代付楼款后,通过司法程序收回了房屋。

  2003年5月10日,周某军与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简称“祈福新邨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祈福新邨月明轩1街6号的一套商品房。房屋面积97.59平方米,总价值为500242元。其中400000元办理银行按揭,于3年内付清,其余作为首期款直接支付。

  但周某军仅付给银行1941.41元,其他款项拒绝支付。作为按揭担保人,祈福新邨公司为此代周某军向银行支付了本息416888.51元,但向周某军追偿时,他已下落不明。

  与周某军类似不交供楼款,在祈福新邨有20多人。祈福新邨公司在代交供楼款后无法追偿的情况下,无奈将他们起诉至番禺区法院,要求解除与周某军等人签订的购房合同,并收回房产。

  番禺区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祈福新邨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双方的购房合同,责令周某军等20多人将房产交回祈福新邨公司。

  判决生效,周某军等没有主动履行判决,经祈福新邨公司申请,番禺区法院日前进行强制执行,将该批商品房交回祈福新邨公司。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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