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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出游摔残告旅行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39 南方新闻网

  老太出游摔残告旅行社

  在一餐厅被服务员绊倒,认为导游未尽责,一审败诉现二审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79岁的老太太跟着旅行团去旅游,没想到在就餐时被服务员绊倒,摔成七级伤残。老太认为旅行社没有保障她的安全,把旅行社告上法庭;旅行社则认为

导游不可能时刻陪在每个游客身边,老太摔伤和旅行社无关。昨天下午,诉讼双方在广州中院再度对簿公堂。

  徐老太退休前在中山大学幼儿园工作,去年5月,中大离退休处和广东中妇旅新河浦门市部签订旅游合同,组织徐老太等离退休职工去杭州旅游,旅行团在杭州吃午饭时,徐老太在餐厅通道上被一个服务员不小心绊倒摔伤,徐老太当天被送到医院,诊断为股骨头断裂,出事5天后徐老太植入人工股骨头。这次意外害徐老太在医院住了一个月的院,直到现在还不能走路。

  徐老太认为,这起事故发生在广东中妇旅新河浦门市部安排的饭店里面,是因为服务员不慎造成的旅游事故,旅行社没有尽到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对此应负责任。于是以旅行社违约为由告到越秀区法院,除了要求赔偿全部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外,还要求退回旅游团费。

  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旅行社不同意徐老太的诉讼要求,认为己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越秀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旅行社作为这次旅游的组织者,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旅游服务,徐老太在旅途中就餐被酒店服务员绊倒受伤,并不是旅行社违约造成的,徐老太以违约为由向旅行社索赔无据。法院据此一审判决徐老太败诉。

  宣判后,徐老太不服,上诉到广州中院称,事故发生时导游没有在徐老太身边,旅行社应该针对老年游客的身体和健康状况在旅途中进行照料。

  昨天下午,诉讼双方再度在广州中院对簿公堂,旅行社答辩认为,旅游团四十多个人,导游不可能时刻陪伴在每个游客身边,在这次事故中旅行社没有责任。

  双方各不相让,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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