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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逼卖淫 “小姐”成救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40 南方新闻网

  少女被逼卖淫“小姐”成救星

  被迷晕并以900元卖到佛山后被一“小姐”救出,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本报讯(记者杨秀伟通讯员林劲标)在广州火车站只是和人搭了几句话,就被迷药气体熏晕,醒来之后,19岁的贵州少女小菲(化名)已置身专门贩卖妇女的“黑窝”,随后以90

0元价格卖到佛山并被逼卖淫,一周后被同行一“小姐”救出并报警。

  昨日,禅城区法院对这一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收买小菲的被告人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据悉,这也是禅城区法院审理的首例收买被拐卖妇女的犯罪案。

  19岁的小菲很早就挑起了家庭重担,2005年11月29日,她一大早就从深圳坐汽车来到广州,准备搭火车去杭州,到广州火车站后坐在售票厅门口休息时,一陌生男子走过来,递给她一张报纸并和她搭话。虽然她没有搭理他,但该男不断说话,她就慢慢头晕起来,并失去知觉。等到醒来时,发现已被关在一个屋子里,几个男的威胁她不要说话,一张口就挨打,后来得知落到了一个专门贩卖妇女的人贩子团伙手里。当天,这些人贩子不断摧残她,到了晚上,火车站的那个陌生男子跟她说,一会儿有人来接她去做小姐卖淫,并威胁她必须同意。

  接小菲去卖淫的,就是本案的被告人侯某。38岁的侯某是湖南省衡东县人,他在被警方抓捕后,供认了收买小菲的罪行。侯某称,2005年11月29日晚,一位邓姓老乡给他打电话说手上有一个女孩子,于是便于当晚乘车到广州,以900元价格和邓姓男子成交,并把小菲带到佛山其住的出租屋内,将其锁起来。次日,他试图强迫小菲卖淫,遭到了拒绝。

  小菲被卖到佛山后,一心要逃跑但没有成功。一周后侯某被警方抓捕,向警方举报线索的,是侯某控制的另一名卖淫女子。该女子因和侯某吵架,被侯某扇了两个耳光,就起意报复侯某,向警方举报了侯某控制多名女子卖淫的情况,以及新来的小菲的情况。2005年12月5日下午3时许,警方在侯某暂住的出租屋内将小菲解救出来,并将侯某抓获。

  今年3月16日,检察机关以被告人侯某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昨日,禅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侯某明知被害人小菲是被拐卖妇女的情况下,到广州市以900元的价格向一邓姓男子购买了小菲,并准备迫使其卖淫,被告人侯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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