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昨致电本报建议:安装维修能否谁受益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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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9:59 南方日报 |
■《个别电子眼“有眼无珠”》后续 本报讯昨日,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专程致电本报,就《个别电子眼“有眼无珠”》报道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他提出,为构建和谐社会,广州应在公共场所、要害部门、公共交通系统、以及案件多发地段、社区和居民小区等场所安装电子眼,以提高广州的安全体系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孟浩称,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子眼的应用必将越来越广泛。对市民普遍关注的安装费以及维修费等问题,孟浩建议,公共场所的安装费和维修费可以由政府财政来出,机关单位、酒店以及居民小区等地方,可以采用“谁经营谁负责”和“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由单位来承担。 孟浩还认为,对基层人员的培训也是一项重要任务,如果安装上电子眼,但管理人员却不会使用那就等于白安装。李慧燕袁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