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出台6项措施 自主创新企业将纳入特别优惠通关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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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0:01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自主创新企业可获得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这是深圳海关5日公布的支持深圳市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6项配套措施之一。 深圳海关对自主创新企业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企业或项目,优先纳入分类通关监管制度中特别优惠通关通道,简化海关手续,实施标准化、模块化、集成化的分类通关模式;实行“提前申报,货到放行,事后递单”的前推后移式通关监管 管理,提高通关效率。深圳海关将完善和拓展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支持自主创新企业进入特殊区域。 深圳海关进一步推行海关客户协调员制度,为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企业发展。 深圳海关鼓励自主创新企业申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力度,严厉打击盗版、侵犯知识产权等的走私违法活动,为自主创新企业创造一个良好有序的创新环境和发展环境。 深圳海关将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企业实行保税监管政策,对其进出口用于研发、加工的原材料实行保税监管制度;对科研机构进口科研设备仪器的减免税审批,提供更为快捷、优质的服务,支持科研部门的自主创新活动。 深圳海关还表示,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重点抓好通关监管、各业务分析监控和执法监督系统、管理资源等三项整合创新项目,以更好适应深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要求。何广怀孙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