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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员工“偷梁换柱” 运钞车内人民币惊变废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0:0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佘锦通讯员/张孟东)本是加油站的两名员工,却垂涎于单位的加油款,将人民币调包成废纸交与银行运钞车,最终东窗事发。日前,两名被告人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五年和四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2005年8月26日15时许,受雇于中国石化深圳市福田区某加油站的被告人李某在票房内将收取的加油款人民币33万余元装入钱袋后放进2号钱箱,同时将事先准备好的废纸放入

3号钱箱并让另一名不知情的同事用已经签字的封条封好3号钱箱。16时许,银行运钞车来到该油站,不知情的职工汪某按照惯例将3号钱箱交给押运员。当晚20时许,被告人钟某来到该票房,借口支走当班的同事后,打开2号钱箱,取走箱内的钱。钟某携款离开票房后,将其中的11万余元存入银行卡内,2920元为其女友购买了一条项链,其余钱款则装入一鞋盒并放置于其女友家中的床下。案发后,公安机关根据案发当日加油站的值班人员回忆展开调查并在两日内破获该案,将两被告人抓获并追回放置于鞋盒内的赃款18万余元、项链一条和钟某女友退回的人民币1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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