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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捕恶徒领刑六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0:0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俊通讯员卜晓虹)为了抗拒公安人员的抓捕,抢劫疑犯钱某珍竟用暴力导致公安人员右尺骨粉碎性骨折!

  昨天,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召开打击严厉“双抢”犯罪宣判大会,该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查明,2005年9月23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钱某珍与雷某福、毛某福(另案处理)经合谋,到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公共汽车站,分工配合盗窃正在上公交车的乘客的手机。

  趁129路公共汽车停车上下乘客时,三名同案人先后盗去被害人谢某某、蔡某某的手机各一台。当盗窃蔡某某的手机得手后,公安人员即对被告人钱某珍等开展抓捕。当公安人员吕某某从后抓住被告人钱某珍的上衣时,被告人钱某珍为了抗拒抓捕,用力甩手向后打击,将吕某某的手臂打伤,导致吕某某右尺骨粉碎性骨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珍伙同他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公民财物后,为抗拒抓捕而在当场使用暴力,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从盗窃行为转化为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且钱某珍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法院判处被告人钱某珍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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