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走进内地律师所可享受香港律师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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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0: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王俊通讯员刘洪群、黄梅新)昨日,广东省司法厅批复同意香港冯元钺律师事务所与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联营,并为此次联营举行颁证仪式。该联营是CEPA服务业开放的第三阶段,是全国首个香港律师事务所与所在地的内地律师事务所的联营,是广东首个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业的联营。这意味着市民走进内地律师所,也可以根据需要找来香港律师为其在香港提供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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