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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购房属投资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0: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买房对绝大多数居民来说,只是消费不是投资。一般人连消费都困难,投资又从何谈起?不能用住房作为投资品的特殊性,来代替或否定它作为消费品的一般性。

  何方

  为什么不把商品房价格直接纳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统计中?有关人士解释说

,商品房购买属于投资行为,不属于消费行为。由于商品住宅的投资性质,其决定因素太多(包括市场投机因素),极易引起波动,纳入CPI统计不利于观察宏观经济形势。

  购房到底属于投资行为还是消费行为?笔者的看法属后者而非前者。

  “衣食住行”四个字,概括了人们起码的日常生活需要。不同时代、不同阶段,人的消费内容会有所不同,但衣食住行始终是必需的,到了今天,更不能少了住这一项。没有了“住”,消费就存在缺陷,而且是大的缺陷。当然,住什么样的房子,买房供房还是租房,那就因人而异了。但从中国传统消费习惯看,买与租之间,人们更倾向于买。

  尽管住房本来就属于消费内容,但在实行福利房制度的年代,交易行为被分配行为所代替,买房只是个别现象,把它算到投资名下也无不可,那时,房租基本上反映了居民的居住消费价格变化。现在,福利房制度已取消多年,人们的居住需要,无一例外都得找市场,在这样的条件下,仍然把商品房购买当作投资,拒之于消费门外,合适吗?

  自用还是转手牟利,是判断消费还是投资的另一依据。现实情况中,确有一部分人投资(机)于商品房,或消费与投资两者兼而有之。但这毕竟只是少数,买房对绝大多数居民来说,只是消费不是投资。一般人连消费都困难,投资又从何谈起?不能用住房作为投资品的特殊性,来代替或否定它作为消费品的一般性。比如,老百姓买米,米商也买米,前者为了填饱肚子而买,后者则为了卖出赚钱,我们不可因此而将购买大米都算作投资行为。

  前几年为了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人们开了许多处方,处方之一就是刺激住房消费,发展住宅市场。在今年3月19日“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表示,“要不断完善消费政策,适应中国消费结构升级的要求,对住房、汽车及一些健身文化等产业的发展给予一定的支持。”在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中,住房都是明白无误列为消费项目的。怎么到CPI统计时,买房又变成了“投资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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